【双叶】一身孤注掷温柔

灵感这东西说来就来,没憋住还是硬生生在考前码了一发……希望我还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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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绵长,我是你不落的太阳。
我们总是会忽略,其实世间最深的感动,往往就在最接近大地的地方。

“第三十五届兰亭文学奖——《一身孤注掷温柔》,叶秋!!”
“嗷嗷嗷嗷嗷嗷嗷嗷!!”
就在台上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宣布最新一届兰亭文学奖得主之后,观众席上立刻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伴随着激动的喊叫。
叶秋,年青一代作家中第一位获得文学类最高奖项兰亭奖的作者,凭借文风细腻老辣、反映中下层人民生活的长篇小说《一身孤注掷温柔》,彻底登上神坛。
而他,也是历届兰亭奖得主中仅有的颜值、人气与实力并存的作家。
《一身孤注掷温柔》,也不是只流连于上层艺术家之间高高在上的经典作品,而是上至七十老学究下至十八新青年都在看的流量小说。
此时此刻,年轻的叶秋就与他年轻的作品一起,登上这个象征最高荣耀的光芒万丈的舞台。

有光的地方就有阴影。
舞台侧前,毫不起眼的阴影处,就有一个模糊的人影,拥有跟叶秋一模一样的面容,却没被任何人注意到。此刻正含着笑,没好意思像观众一样大喊出来,只是拼命鼓着掌。
令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没想到的是,接下来,他成了叶秋口中的主角。

“谢谢组委会,我很荣幸。”叶秋得体的笑着,粉丝们实在爱极了他这份与生俱来的贵族一般的优雅气质,哪怕他其实出身平凡。他沉吟了一下,望着台下,缓缓道,“大家是不是以为作家是无论何时都能用语言准确表达自己想法的人?其实不是的,因为我现在站在这里,怀揣满腔沉甸甸的爱意,却不知如何去说。”
他顿了顿,余光瞟到一个人歪了歪头,有些不解地看着他。
他又笑了,道,“不如我给大家讲个故事吧。”


初三了。
叶秋数着日子,望了望天边渐渐隐没下去的夕阳。白日里热辣到令人窒息的暑气这才消散下去,他知道明天太阳一升起时,就代表九月开始了,新一学年也开始了。
今天本该是报道的日子,但他没去。
理由很简单,没钱。
家里确实已经穷得揭不开锅了,他今天帮人浇了一天的水,也只有微薄可怜的几块钱。对于他和哥哥叶修来说,单单是活下去,就已经拼尽了所有力量。
但是……叶秋大口灌了碗生涩的凉水,望着西边发呆。
谁不想上学呢,所有人都知道,在这个小山村里,只有上学考出去才是唯一的出路。可这唯一的出路偏偏被老天堵死了——母亲老早跟野男人跑了,父亲为了赚钱冒险上山采药,不小心被蛇咬,发现尸体时上面已经爬满了蛆和苍蝇,只能就地掩埋。最终只剩下他跟哥哥叶修,两个少年为了生计绞尽脑汁。
叶秋意识到或许自己真的只能被困在这山里一生一世,不由得失落地叹了口气。但很快他就强打起精神,开始用所剩不多的米熬粥。
粥很快熬好,晚饭也就是咸菜和粥,简单得要死。但叶修竟然还没回来。
不应该呀。叶秋琢磨着,往常这时候地里的农活早干完了,怎么今天这么晚?随着晚风渐凉,他心里忽然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连忙出门去找。
村子不大,而且民风淳朴的村民基本都大开着门户,院内场景一览无余。
但叶秋却看到了他毕生都不想看到的东西。
他看到村子中装修最好的一家院子内,他的哥哥,叶修,正缓缓地屈膝,然后低着头,跪在了那家主人面前。
那家主人似乎也吃了一惊,那个号称是镇里干部亲属的向来趾高气昂的胖男人甚至都忘记露出以往的不屑表情。
“修修,你这是干什么!起来!快起来!”抱着婴儿的主妇连忙过来搀他,但那个胖男人却马上露出了嘴脸,拉住主妇歪着嘴道,“哟,不犟了?你不是挺有种的吗?!来来来,你再给爷磕个头,爷立马给你发钱!”
叶修瘦削的背影微微颤抖着,两侧的拳头被攥得发白。他没有磕头,也没有起身。
“咋啦?不肯?不肯就滚蛋!”胖男人叫嚣着。
躲在门后的叶秋气得发抖,他几乎想立刻冲进去,给那男人脸上扇一巴掌。
但他没有,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是害怕还是懦弱还是别的什么。

在那一刻,他选择了退缩。

“够了!他就是个孩子!你良心被狗吃了吗?!”主妇哭着冲上来,怀里的婴儿也开始哇哇大哭,她扶起叶修,说道,“阿姨给你钱!阿姨给你钱!不哭,不哭……”
叶秋这才知道,背对着他的叶修,其实流下了泪。
那个胖男人,最终没有说什么,任由主妇回房给叶修拿了钱。叶秋眼前模糊一片,他最终还是没有进去,而是跌跌撞撞地回到自家破旧的房内,对着咸菜和粥发呆。
大门被缓缓推开,叶秋心神一凛,接着,他听见院内传来哗哗的流水声。
然后叶修走进了屋,脸上的水珠看起来毫无破绽,甚至还挂着一丝笑容。
叶秋绷紧了喉口才让自己不哭出声。
“给村口老胡家干了点活,没想到他人挺好的,知道你要上学,工钱给了好多。”叶修若无其事地坐下,愉悦地道,从兜里掏出“工钱”,递给叶秋,“明天去上学时候交吧,跟柳老师说一下,应该来得及。”
“……那你呢。”叶秋没接,目测就知道这绝对只是一个人的学费。
“我……”叶修顿了顿,扯出一丝笑道,“学不动了,不学了。”
学不动?一个学不动的学生,会次次都是年纪前十?会起早贪黑抄书来看?会干农活时候都背着公式和课文??
叶秋到底没绷住,方才叶修下跪的身影不断在他面前闪现,那么脆弱,那么卑微,那么低声下气,那么毫无尊严。
“柳老师……还说……让你这学期……当文学社的社长……”叶秋哽咽着说道,将脸埋进了手里,泪水从指缝里透出来。
他觉得自己无能极了怯弱极了也自私极了,在他只会为自己黯淡无光的未来唉声叹气时,他的哥哥,已经为他抛弃了所有,不只是尊严,还有求学的机会,甚至是未来。
可是,刚才,他为什么没有冲进去呢?
为什么不冲进去抱住瘦削的哥哥,为什么不扶起他,为什么不在那个胖男人脸上扇一巴掌,为什么不毅然决然地带着叶修离开。
叶秋蜷缩成一团,他甚至没有敢上去抱一抱叶修。
是叶修抱住了他。
他只是淡淡地说,“你一定要好好学,秋儿。你得把我这一份也学了。”


“之后,我就这样上了初三,然后考上了县里最好的高中,迈出了我踏出小山村的第一步。”叶秋轻轻道,现场鸦雀无声,几乎所有人都忘了,这本是一场颁奖典礼。
叶秋眸中有点点亮光,同时,他也看到台下那个人,因为身处黑暗,所以眸中亮光更甚。
他呆呆地看着站在镁光灯下耀眼的弟弟,听见叶秋这样说,“他本也可以是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有着文人任性的骄傲自矜气质的男人。但他为了让我成为这样的人,自己甘愿沦为平庸,隐于黑暗。”

很多人都哭了。世人总是可以对丑恶冷若冰霜,却不能回避对善意热泪盈眶。
然而叶秋还没有说完。
“我在县里上高中的这三年,我的哥哥,叶修,就给我送了三年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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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的饭是真贵啊……
叶秋站在教学楼上望着食堂里结伴走出来的学生们,手里端着满满一碗饭,有就近吃的也有回宿舍吃的。这里的饭菜固然好吃,可叶秋买不起,几乎一顿饭就要了他一星期的生活费。
叶修来送他报道的第一天,就盯着食堂的菜谱和菜价沉思起来。
“哥……”叶秋皱着眉头,高中的学费贵,要不是自己中考拿了奖学金能不能上学都不一定,现在却连吃饭都是问题,他想着要不自己勤工俭学出去兼职算了。
“这样,”结果叶修飞快想到了对策,“我借幺幺的自行车来给你送饭吧。”
“啊?那哪行啊,来不及。”叶秋吃了一惊,从村里到县高中,可要整整四十多公里路呢!
“当然不是每天送,我隔两天给你送一次。”叶修拍拍他的肩道。
“不行不行。”叶秋头摇得拨浪鼓一样,但是叶修很快驳斥了他想出去打工兼职的想法,坚持要自己给他送饭。最终在两人争执后,决定隔三天送一次。
送的当然只是普通的煎饼啊腌菜啊,偶尔能得几个白面馒头,基本都是村里人接济的,叶修总是显得小心翼翼,兴高采烈地给他送来。
今天依然是送饭的日子。
叶秋等在校门口,掐着时间,远远看到一个身影推着单车朝他走来。
叶秋迎上去,明明已是初冬,叶修却将外套脱了下来,骑得满头汗。
叶秋一看他这样就心疼,连忙递给他自己水杯里的热水,帮他擦掉脸上的汗。
结果这次叶修异常地兴奋,连水都没咋喝,眼睛亮亮地拽着他,像得到一个无价之宝一样神秘兮兮地道,“你猜我给你带了什么?”
叶秋也十分配合他地惊喜道,“白馍馍?”
“不是!是奶粉!”叶修乐呵呵道,叶秋倒是无语了,自己多大了还喝奶粉啊?
“这是李婆婆说的,说上学的孩子必须要有营养,天天吃煎饼和咸菜肯定不行,记忆力会退化的!喝奶粉会好一些,起码脑子够用。”叶修喋喋不休道,从包里郑重其事地拿出一袋奶粉,“里面有十小袋,你每天早上起来冲一杯喝,记住没?我过十天再给你送。”
“哥,”叶秋一把拉住他,严肃道,“你哪来的钱买奶粉。”
“我给人搬货啊,”叶修十分自然道,“现在地里又没啥活,给人搬货赚的钱多!”
叶秋默默缩回了手,顿了几秒,忽然一把扯开了包装袋,从里面不多不少拿出五袋,塞回给叶修,理直气壮道,“我需要营养你也需要!一人一半!”
“嘿!你是不知道这多贵是吗?!”叶修弹他脑嘣儿,又给他把奶粉塞了回去,道,“这是给你补脑的,我现在又不需要脑子。”
叶秋一下回想起叶修放弃自己学业供他上学的事,顿时心口一阵梗涩,平时上课很伶俐的嘴巴此刻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他知道叶修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他几乎透支自己的身体,吃尽一切苦头,像个大人一样将生活的压力一肩挑起,都是为了叶秋能出人头地。
而那时的叶秋什么都做不了,他只能不辜负叶修的所有辛苦,加倍努力拼命学习。
尤其,是在意识到,人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之后。
叶修三年内,有且只有那一次,没来给他送饭。
双胞胎的直觉让他疯了一般冲回家,才知道山路上发生了滑坡,路被堵住了,叶修急着送饭,不惜冒险走山上的羊肠小道,结果连车带人摔下去,幸好被一棵树拦住,才捡回一条命。
那天看见躺在床上鼻青脸肿的叶修,叶秋从没有像那样强烈的一种欲望——他想永远待在他身边,就做他身上的衣服手上的平安扣,只要他们永远在一起。
拼命,除了拼命他们别无选择。
叶秋拼命学习,叶修拼命赚钱。
最终,叶秋拿到了全额奖学金,而且考到了北京一所知名大学。
他终于不再是叶修一人的荣耀,而变成了全村全镇乃至全县全市的荣耀。
但他眼里自始至终也只有那一人。

来接他回家的那天,叶修照例骑着那辆骑了三年的旧自行车。叶秋行李不多,他坚决地将东西塞给了叶修,让他坐在后面,自己骑着单车带他回家。
叶修似乎很不习惯坐在后面,全程紧紧搂着叶秋的腰。三年来的努力有了收获,两人笑语盈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突然,叶秋说了一句话,“哥,我回头带你去看个电影呗。”
“看啥电影啊,贵死了。”叶修撇撇嘴。
“不去影院,就在网吧。”叶秋笑道。
“什么电影?”叶修还是好奇着问,他当然压根没看过电影。
“《追风筝的人》,”叶秋道,“里面有句话我特别喜欢。”
“嗯?”叶修疑惑。
“为你,千千万万遍。”叶秋含着笑轻轻道。
“啊?”叶修却没听清。
“为你!千千万万遍!”叶秋大声道,叶修愣了愣。结果叶秋还嫌不够,又超大声来了一遍,“为你!!千——千——万——万——遍——”
他们已经踏进了山里,所以这句话,回荡在空旷的山谷中很久,很久。


而现在,这句话,也在现场所有人的心中,回荡了很久很久。
“我来北京很多年,有幸,从第一篇文章开始,我就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叶秋还在娓娓道来,“很快我有了自己的经济来源,接我哥来了北京。而他也仍然习惯低调,习惯站在我身后,习惯听别人夸赞我,却从不炫耀他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叶秋的声音终于出现了一丝哽咽,他咽回了泪水,缓缓侧过身,面向台侧。
一束暖黄色的灯光恰到好处地垂下,那里,那个男人红着眼眶,眸中有无尽的星河灿烂。
叶秋是个作家,他太擅长用绝美的句子直击人心。
然而,现在,他只说了一句所有人都会说的话。
这话他晚说了太多年。
“我爱你,哥。”

台下掌声如雷。
叶修终于握着朝他伸来的叶秋的手,跟他一起站在象征着至高荣耀的舞台上。
他们紧紧拥抱,以对彼此最重要的人的身份。


叶秋长篇小说《一身孤注掷温柔》的开篇第一句话:

你的温柔,仿佛,是从江河湖海那里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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